美术设计学院2022

教研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研制度 >> 正文



美设教〔2022〕10号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3-10-20      作者: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美设教〔202210号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各办公室、教学学院、专业教学团队

为规范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美术设计学院实际,特制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美术设计学院

   2022年5月1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202251日)

 

为加强美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学结构、质量、效益、规模的协调发展,使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广西经济结构的调整、职业结构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以及科技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内容

(一)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明确的专业办学思想和准确的专业定位;专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专业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当;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规格符合本专业内涵。

(二)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主动适应广西以及全国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修改应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三)师资队伍建设

应把建立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教师队伍,作为专业建设的关键。

1.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认真落实现有教师的培养计划,积极、慎重地引进专业高层次人才,形成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的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形成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同时适当聘请兼职教师来充实新办专业的师资力量。

2.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就专业教学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专题研讨,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做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3.鼓励教师在确保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获得相关行业上岗资格证书,以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切实培养学生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扩大专业影响,提高专业声誉。

(四)课程体系建设

应把课程建设作为专业建设的中心环节,优先建设,注重实效。

1.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在保证专业的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提倡学科交叉、文理渗透,强化素质能力教育。

2.优先建设作为专业知识能力框架的重要基础课、主干课,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的课程群和课程系列,积极培育社会急需的专业方向生长点。

3.加强课程的常规建设,各门课程应有完备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实践教学计划、学生考勤、学生成绩表、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学期教学总结等建立基础课程试卷库,适当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加快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五)实践教学环节建设

重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学术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能力。

1.根据专业教学实训室的建设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建立为专业教学所必须的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的专业实训室,使实际开出的实验个数、时数和标准达到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确保实训课的教学质量。

2.各专业都应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建立足够的校外实训基地,对符合实习工作要求和条件的实训基地应以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教材建设

1.“加强基础、精选内容、有所创新、利于教学”为原则,从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等方面选择本专业的教材,不断提高教材的更新率和选优率。

2.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结合专业的特点,编写实用的、有特色的讲义,并在经过两届试用后进行修订,正式出版新专业教材。

3.积极组织力量,制作各类声像教学资料和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编写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习题集、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吸收最新科研成果的完整教材体系

二、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负责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和协调学院专业建设工作。

(二)专业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负责人由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担任,项目组一般为57人,小组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其职责负责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建设任务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及日常管理等。

(三)专业建设要按建设规划进行,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定位与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训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教材及图书资料建设规划;经费使用计划;专业建设小组人员分工等。新专业建设规划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其他

具体专业建设细则遵照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201422具体要求执行

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美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

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