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设计学院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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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设教〔2022〕15号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规范(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3-10-20      作者: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美设教〔202215号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规范(试行)通知

 

各办公室、教学系部、专业教学团队

为保证课堂教学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美术设计学院实际,特制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美术设计学院

   2022年927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规范

(试行)

202210月1日)

 

为保证课堂教学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我院在执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规范》(桂幼师教务〔2017〕4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桂幼师教务〔2017〕41号)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艺术学科的特殊教学规律,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前准备

(一)专业教学课程小组在每学期结束前应讨论下一学期对应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学重点、难点,任同一门课的教师,讲课框架与课程重难点应一致。

(二)课程小组负责人应在授课前,召集课程授课教师集中备课,完成各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案;对课程标准需修改的,上报专业带头人后,进行修订。

(三)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应于上课前通过授课班级班长通知班级各课程小组提前准备与课程教学相关的学习材料,如画板、画架、绘画材料、设计工具等。

(四)同专业并行课程即分组教学的教师必须在课程负责人的协调下,注意课程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重难点一致,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要一致,并实行集体评分。

二、课堂教学

(一)课堂上,师生必须衣冠整洁。

(二)课堂第一节课,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了解;简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着重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课内及课外作业方式、技能训练及考试要求和方法,以及各环节在评分的比重,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全面、准确的了解。

(三)写生、临摹等课程在首节课进行材料、静物、模特、工具等的准备和布置。

(四)教师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要提出批评。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结课考核。

(五)教师授课时应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做到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不照本宣科。鼓励教师与学生互动教学,积极组织课堂讨论,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六)关于创作(设计)类课程:

1.创作(设计)类课程必须有讲授环节,应有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范画和示范作品,进行必要创作或设计示范。

2.创作(设计)类课程由讲授和示范两部分组成,讲授分集中讲授和分散讲授,教师示范教学视同讲授。

1)集中讲授主要安排在课程教学的初始阶段,一般不低于总课时的30%。教师要面向学生集中讲授该课程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

2) 分散讲授安排在集中讲授之后,主要针对学生在创作、设计、过程中的创意、设想以及问题,进行启示、引导、鼓励或评价,教师分散讲授要根据学生的个性、能力差异因材施教。

3)教师根据学生创作、设计、制作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安排,针对共性或个性问题,集中与分散讲授交叉进行,灵活安排。教师要鼓励学生充分个性化,注重激发每一位学生的创意思维,确保学生创作、设计结果呈现差异性、多样性和丰富性,应尽量避免学生艺术思维的同一性、无差异性。

4)创作(设计)类课程应适时安排思维及技法训练作业,教师应分阶段对学生课堂习作或作品进行讲评,个别指导时尽可能照顾到所有学生。

3.由于艺术教育的特殊性,经常需要营造现场效果。教师需要安排学生在课堂外进行写生、观摩、组织材料、进行摄影等课堂外教学,要求教师必须提前两天填写《外出教学申请表》,在校园内进行的需经教学副院长批准,离开校园的由书记、院长批准。凡未经批准并且没有备案的,视情节以教学事故论处。经批准的课堂外教学环节,要求授课教师要全程与学生在一起,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讲授与指导。因课程教学内容需要课堂外进行教学的不属于调课,不应计入学院本科教学调课率。

4.风景写生、专业考察、专业实践等外出实践教学,带队指导教师要按照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制订好课程计划和经费开支计划,加强对实践过程的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将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保证质量。条件许可的,返校后可举办考察写生汇报展。

5、创作(设计)类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结课作品观摩交流或作品汇报展。

三、课程作业

(一)作业布置。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应根据艺术思维或技能训练的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

(二)艺术专业创作、设计的作业、作品形态分为实物和电子图片、影片,经任课教师评价考核后,均以电子版形式留存(实物拍照后转jpg格式),作为课程的平时考核依据,学期结束后交学院存档。

四、辅导答疑

鉴于艺术创作、设计有特殊的工艺和时间等特殊要求,教师应重视创作(设计)类课程对学生的课后辅导环节,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后辅导包括指导学生了解特殊工艺流程、特殊制作技术,增强控制现场的能力,理解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指导学生掌握课程要求的技能技法要领;指导学生对所修课程进行阶段小结和总结;指导学生查阅有关资料、鉴赏课程内容相关的作品。

五、课程考核

(一)课程结业考试或考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考试管理规定,创作(设计)类课程考试依据学生结课课程作品进行考核。

(二)创作(设计)类结课课程作品考核要做到集体评分,由课程组负责组织,鼓励课程结课以“以展代考”的形式进行,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时组织学生进行作品观摩或作品汇报展。

(三)创作(设计)类课程结课作品经相关教师集体考核后。学生的创作、设计的结课作品应存电子档案,刻盘后,视同试卷存入教学档案备查。

(四)学生或教师如对作品考核结果有异议,经相关领导批准,可由专业带头人组织复评。

六、专业实践

(一)专业实践:

1.专业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外出前,制定教学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目的、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经费、成绩评定方式等。

2.外出回校后,写出实践课程的总结,填写成绩分析表。

3.外出实践的考核,通过调研报告、作品展览的方式进行。

4.其它事宜参见“美术设计学院艺术考察与采风教学教学规范”。

(二)毕业创作(设计)具体要求:

1.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应围绕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展开,要能够体现本专业对学生的创作、设计或制作的综合能力要求。鼓励学生关注社会、思考人类,艺术作品要讴歌真善美、鞭笞假恶丑。要注重题材的广泛性、风格的多样性与学生表现的独创性相结合。学生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须经指导教师指导后方能确定,选题不得出现法律禁止的内容。

2.毕业创作(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备专业创作(设计)指导能力的教师担任。

3.毕业创作(设计)展览是学生专业综合能力集中展示,是美术类专业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布展、展出和撤展。毕业生作品展览的布展、展出和撤展过程,相应专业带头人和任课教师须亲临指导并主持展览。

4.学生毕业创作(设计)的成绩,由相应专业教学团队集体评定。

七、教学档案归档

课程结束后,教师要以课程教学班为单位,完成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一)外出采风及课程设计

1.学生:每人提交有统一封面的外出采风任务书(或课程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书、采风习作(光盘)、设计图纸(光盘)。

2.教师:每份设计说明书上都要有评语、在习作或设计图上有成绩评分(使用红笔)。

(二)实习

1.批复后的实习计划审批表

2.实习任务书

3.实习协议(岗位实习)或实习鉴定(认识实习)

4.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要在每个学生的实习报告上做出评语、成绩评定(红笔)。等级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5.教师的实习总结

(三)课堂教学

1、一般课程

1)随教案提交的教学课堂小结

2)试卷质量分析报表(教务管理系统填写)

3)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确认与录入

4)空白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5)试卷(附考场报告单、成绩单)(试卷连同教学档案一起交回后,由学院单独管理)

2.创作(设计)类课程

1)随教案提交的教学课堂小结

2)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确认与录入

3)作业及课程作品光盘

4)成绩分析报表(教务管理系统填写)

5)课程作品要求及评分标准

八、其他其它未尽事宜请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定由美术设计学院办公室解释。本规范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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